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教材建设,提高教材选用和编写质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成立晋中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
第二条 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是在校长领导下,对全校教材工作进行研究、规划、组织的审议机构。教材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处理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教材建设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一名,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委员若干人,由教学建设与改革评审专家组兼任。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成员由学校聘任,可连聘连任。
第三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高等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材建设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全面指导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制定、审议学校教材建设规划、计划及实施方案;
3.组织学校教材评估及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推荐教材参加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材的评选;
4.对学校自编教材编写、发行、交流等工作进行审定;
5.审批与管理教材建设基金的使用;
6.审查、推荐优秀教材(含视听教材)或专著的出版;
7.审查学校对国外原版教材的引进等工作。
第四条 各教学学院要建立相应的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要任务
1.全面负责本院的教材建设工作,制订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教材编审计划,积极开展教材研究工作;
2.负责审查本院编审的自编教材、专著和讲义,确保教材质量;
3.负责优秀教材评选的推荐、审核等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教材的编审工作;
5.负责收集和反馈本院教师和学生对各课程教材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