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安排,我校将于2016年4月13-14日组织专家对能源经济、摄影、书法学等3个专业进行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对学前教育、自动化、酒店管理等3个专业进行建设指导。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16年4月13-14日,具体时间安排经与评审专家组商定后另行通知。
二、考察内容
(一)评审专业
主要围绕专业建设、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科学研究等内容进行考察,特别是各专业的整改情况。
(二)建设指导专业
主要围绕专业建设、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等内容进行考察。
相关学院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中各项指标要求积极进行准备。
三、评审方式
(一)听取被评审专业整改情况和被检查指导专业基本办学情况汇报;
(二)对照《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深入学院进行实地考察和查阅相关资料;
(三)听课;
(四)分类召开座谈会。
四、材料准备
(一)评审专业
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一式十七份,正反面打印)。
2.《××专业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整改报告》(一式十七份,正反面打印)。
3.《××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自评表》(附件2)一式一份。
4.制作汇报所用PPT演示稿(2003版,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二)建设指导专业
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一式十七份,正反面打印)。
2.《××专业基本办学情况汇报材料》(一式十七份,正反面打印)。
3.《××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自评表》(附件2)一式一份。
4.制作汇报所用PPT演示稿(2003版,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以上材料务于2016年4月11日16:00前报教务处(文韬苑①B201室)。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全体师生进行广泛的动员,分解并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2.各相关学院要认真研读《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做好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
3.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做好评审和建设指导期间专家组的教学资料查阅、课堂教学考察、实验室现场考察及师生座谈会等各环节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2.《××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自评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